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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内容来源:朝阳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2日 浏览次数:873次

3月31日、4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以人大监督检验条例实施效果,以法治力量助推城市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卫东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北票市南八家子乡红村天鹅湾、台吉街道电厂社区,双塔区他拉皋镇王杖子村、中心市场、大白楼农贸市场、光明街道柳城新村小区、龙山街道光大社区、市中心医院,详细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为民服务、市场及周边秩序规范、文明就医等情况。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显著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并围绕群众居住品质改善、市容环境优化、民生设施完善、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现场提出改进意见。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文明办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条例实施情况工作汇报,并组织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制定颁布《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既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保障,也是规范公民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法治抓手,更是我市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朝阳的重要支撑。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更实举措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诚信建设与城市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健全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紧盯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反复的不文明行为,开展精准化、常态化的专项治理,以“零容忍”态度抓整改、促提升。要进一步完善保障,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小巷改造、公园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健全文明行为激励机制,夯实文明建设根基。要进一步深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结合重要节点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宣传,大力选树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营造“人人讲文明、处处见新风”的浓厚氛围。

市领导陈苓丽、李世均、孙淼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