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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十五条措施优化科技营商环境

内容来源:光明网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2日 浏览次数:73次

本报沈阳12月1日电(记者李建斌)为加快优化提升科技领域营商环境,强化科技创新供给,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辽宁省日前出台“打造良好创新生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从创新激励、成果转化、服务效率等维度提供全链条支持,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创新主体。

“十五条措施”涵盖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强化科技服务支撑、优化工作作风四方面内容。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是措施的重点内容,共包含五项针对性举措: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辽宁将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双向揭榜挂帅”,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行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打消创新顾虑;在人才支撑方面,明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通过项目倾斜、经费支持等方式培育青年科研领军力量;实施科技特派员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组织科技人才直接对接经营主体,帮助解决技术难题、落实惠企政策,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此外,辽宁还将推动“创新积分制”提质扩面,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给予政策倾斜,助力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辽宁将以“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原则,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完善功能,让服务对象享受“零跑动、不见面、无纸质”的便捷体验。在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方面,辽宁推动重点实验室群服务产业集群“双群互动”,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东北科技大市场作用,提供技术需求、成果供给、中试验证等“一站式”服务。在优化工作作风方面,辽宁坚持常态化下沉一线,建立科技营商环境监督员机制,加强科技活动监督管理,从严惩处科研失信行为。

此外,辽宁还制定出台净化科技营商环境“九不准”,聚焦科技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划出纪律红线,内容涵盖严守政治纪律、禁止权钱交易、整治官僚主义与不作为、规范兼职行为、确保项目评审公正、防止违规干预、拒收不当利益、管好身边人、为基层减负等,旨在从根本上纠治影响科技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