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本台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8日 浏览次数:10894次
秸秆禁烧 建绿色家园
秸秆焚烧危害“大”
一、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人身安全。
二、引发火灾。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一旦引发大火,往往很难控制,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在山林附近,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三、污染大气、危害身体健康。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秸秆焚烧区域、时段均相对集中,大量烟雾对中老年和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造成很大影响。
秸秆焚烧处罚“严”
一、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秸秆综合利用好处“多”
推进秸秆“五化”利用,能让秸秆变废为宝,增加农民收入。
一、肥料化。将秸秆覆盖在大田作物上让其自然腐烂,或者将秸秆粉碎后进行堆肥和生产商品有机肥,主要包括直接还田与间接还田。
二、饲料化。将秸秆与微生物活干菌混合后密封储存,经过一定的发酵过程使秸秆变成草食性动物的饲料。
三、基料化。利用秸秆来生产食用菌,该技术包括秸秆栽培草腐菌类技术和秸秆栽培木腐菌类技术两大类。草腐菌主要有双孢蘑菇、草菇等,木腐菌主要有香菇、平菇、金针菇、茶树菇等。
四、能源化。利用秸秆将其转化为沼气、固化燃料电能和生物质炭的技术。
五、原料化。以秸秆为原料生产各种材料,具体包括造纸、发泡缓冲材料、人造板材、纤维复合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纳米纤维素、餐饮具、包装容器具等。